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進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優(yōu)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背景下,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從優(yōu)化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嚴格規(guī)范招生行為、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優(yōu)化招生入學流程、保障特殊群體入學五個方面提出多項舉措,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正當其時,有助于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促進教育公平,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一、推動義務教育公平招生的及時行動
招生制度是國家教育事業(yè)的基本制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招生制度的建設工作,2014年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緊接著教育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我國的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當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考試招生體系,為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提高教育質量、提升國民素質、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而招生公平又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礎。此次出臺《專項行動》,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動義務教育公平公正招生的有效實施。在工作部署上,包括三項重點內容。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優(yōu)化招生入學政策措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近年教育部有關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區(qū)已有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內容,堅決糾正或廢止不符合國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和做法。二是要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領導,教育部成立專項工作組,加強全過程監(jiān)管和工作指導;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加強工作部署、統(tǒng)籌指導和督促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主體責任,認真實施專項行動,確保工作實效。三是要細化組織安排,制定出“施工圖”,加強宣傳引導,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并強化督導問責,對違規(guī)招生行為,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專項行動》的出臺目標明確,內容具體,保障各地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能夠公平并及時“行動”。
二、保障特殊群體切身利益的攻堅行動
保障特殊群體的公平受教育權是教育公平、社會公平的重要組成部分。特殊群體的公平權益得到良好保障不僅關系到各個主體的教育機會、教育權利、切身利益,還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與健康發(fā)展。在受教育過程中,特殊群體往往會面臨著更多的困難和挑戰(zhàn),他們需要更多的支持與幫助。因此,我們需要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機會和資源支持。對此,《專項行動》專設內容板塊加以強調說明,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應入盡入、應保盡保。為保障各特殊群體的切身利益,《專項行動》強調了下列重要事項,而成為保障特殊群體切身利益的有力“行動”。一是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落實義務教育各方法定責任,及時更新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賬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并加強勸返復學工作;二是全面落實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精簡入學證明材料,鞏固并穩(wěn)步提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三是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四是建立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
三、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的得力行動
對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來說,規(guī)范性的實施能保證這項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從而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滿意度。《專項行動》在規(guī)范各地各校招生行為上要求明確。一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guī)定,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huán)節(jié),對區(qū)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各類違規(guī)行為,確保全覆蓋、無遺漏。二是要求規(guī)范做好劃片招生、對口招生、“公民同招”工作,規(guī)范做好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早期培養(yǎng)、外語藝術體育類辦學特色學校招生政策、高層次人才等特殊群體子女教育優(yōu)待政策的制定與出臺工作。三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主動加強信息公開,增加招生入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四是堅決杜絕社會培訓機構參與招生行為、違規(guī)違法亂收費招生行為、虛假宣傳和違規(guī)簽約招生行為、公辦民辦混合招生和編班行為、變相掐尖招生行為的發(fā)生。《專項行動》有力推進義務教育陽光招生精神的轉化落實,是規(guī)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的得力“行動”。
四、優(yōu)化招生入學實施程序的高效行動
在信息技術大發(fā)展的背景下,追求便捷、高效已然成為個體或組織的行動指向。對于義務教育招生而言,便捷高效的入學實施程序和運作流程,能夠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優(yōu)化服務效能、減輕群眾負擔提供基本指引。為此,在開展招生入學工作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需要對照《專項行動》的具體要求,充分發(fā)揮網絡化、信息化、自動化等現代技術優(yōu)勢,積極探索,勇于實踐,進一步優(yōu)化登記入學、電腦派位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實施程序的高效展開。具體內容包括:一是使用統(tǒng)一的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引導未建設招生入學平臺的縣(市、區(qū))使用省、市自建招生系統(tǒng)或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陽光招生子系統(tǒng),逐步實現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二是推動逐步實現區(qū)域內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動比對審核入學證明材料,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三是規(guī)范信息采集,加強學生及家長信息保護,嚴格按照學籍信息采集表內容采集信息,防止通過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由此,通過平臺輔助、信息整合、規(guī)范采集等一系列舉措,讓2024“專項行動”成為優(yōu)化招生入學實施程序的高效行動。(江蘇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全國教學論學術委員會理事 程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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