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時代,廣大幼兒教師都在以個人身份或組織名義接收、運用、創(chuàng)作和傳播信息。教師的教育行為從真實的托幼機構延伸到了無限的網絡空間,教育關系與教育倫理判斷變得更加復雜多維。近期的一些網絡熱點話題曝光了其中的倫理缺失與倫理風險,比如有的教師教幼兒不適宜的網絡流行歌曲,有的教師以父親節(jié)之名組織幼兒拍攝帶有拜金主義傾向的視頻……因此,筆者認為,幼兒教師需要增強道德敏感性,在數字時代堅守教育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道德敏感性是對社會情境中道德內容的覺察。具有道德敏感性的教師能敏銳發(fā)現和判斷社會情境或行為的道德影響,理解相關人員如何受到道德影響,清楚且認同適用的道德原則與規(guī)范,并善于抓住其中的德育機會。教師在真實或網絡空間中的社會交往,都具有倫理屬性。同時,在信息獲得十分便捷的數字化時代,幼兒教育更需要注重對幼兒價值觀的深層影響。
首先,幼兒教師應遵守教育專業(yè)倫理規(guī)范,并以合乎倫理的方式適應和應對數字化給幼兒教育帶來的新變化。一方面,教師應更加嚴格地規(guī)范自身保教行為,在網絡生活內外避免倫理失范與倫理風險。另一方面,幼兒教師應認識到數字化給師幼關系、親師關系與同事關系帶來的影響,尊重與關心教育過程中的每一位成員。教師在網絡生活內外,都應尊重幼兒和其他教育相關主體的數字權利。教師在以托幼機構活動和人員為對象創(chuàng)作和傳播信息前,應征得所有參與人員的同意,并預先告知信息加工方式與傳播渠道。比如,教師在網絡上發(fā)布關于幼兒的信息時,除了讓幼兒本人了解以外,還應獲得幼兒家長的知情同意。
其次,幼兒教師應增強教育意識和社會責任擔當意識,利用網絡信息優(yōu)勢組織開展高質量的保教活動,并引領社會教育環(huán)境文明發(fā)展。幼兒教師應立足兒童立場,對所接收的網絡信息進行批判反思,在運用網絡信息時進行嚴格篩選和加工,在創(chuàng)作和傳播網絡信息時,優(yōu)先考慮幼兒作為受眾的感受與實際獲得。進而,幼兒教師應始終堅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運用網絡資源對幼兒價值層面的積極影響,培育幼兒的數字素養(yǎng)。面對社會公眾,幼兒教師有責任通過網絡傳播優(yōu)秀文化,宣傳科學的育兒觀,為家長和社會大眾提供正面示范。
最后,為幫助幼兒教師增強數字參與中的道德敏感性,幼兒園管理者也應為幼兒教師做出積極示范,并將幼兒園教師專業(yè)倫理規(guī)范拓展應用到數字時空中,給教師具體的數字參與原則指導與風險提示。教師教育者應在教師培訓課程中關注幼兒教師在數字時代的倫理境遇與數字素養(yǎng),用具有時代性和針對性的培訓幫助教師在數字時代規(guī)范自身行為。家長和社會公眾對教師網絡生活的關注與評價,應以其教育履責為主,避免對其中非教育內容的過度關注與錯位評價,更不能傳播不實信息或丑化教師,要共同營造健康的教育網絡環(huán)境。
(作者單位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
《中國教育報》2023年07月1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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