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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告狀”轉化為教育契機

發(fā)布時間:2023-05-26 作者:史雪玲 來源:中國教育報

“老師,小明在樓道里‘百米沖刺’了”

“老師,小紅上著課用水彩筆涂紅指甲”

“老師,小蘭帶零食到學校了”

…………

不知道一二年級的教師尤其是班主任有沒有計算過,當你在教室待著的時候,一個課間,你會聽到多少次這樣的“告狀”?你會多少次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狀子”而焦頭爛額、抓耳撓腮?這種理直氣壯的“告狀”還具有傳染性——一個孩子開口,其他孩子就會接踵而來。

教師們不必為此心煩,從人際交往心理學來看,“告狀”不過是孩子覺得自己受到侵害,或者集體規(guī)則被破壞,或者自己想獲得關注,想通過教師約束他人的一種正常行為。這些都是我們教育的契機,我們很有必要先去“看清”那個“告狀”的孩子,再施以適合的教育。

既保護規(guī)則意識,又強化主人翁意識

為了做好孩子們的安全管理,我在班級安全角寫下了最醒目的字眼,班級公約:不跑不跳不打鬧,課間安全最重要。幾乎每天我都會讓孩子背誦這條公約,可在孩子那里,理論是理論,即便他們對公約爛熟于心,下了課也一樣“百米沖刺”似地放飛自我。我只能讓孩子做好監(jiān)督,互相約束,這樣的想法導致圍繞“百米沖刺”的“狀子”數(shù)不勝數(shù)。

孩子對“規(guī)則”有了初步概念后,能夠分辨對錯,會認為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公平對待。所以一部分規(guī)則意識強的孩子就開始了他們的告狀行為。從這一點來講,這些告狀的孩子只是在遵守規(guī)則罷了。應對這樣的現(xiàn)象,一方面我們要保護好孩子的規(guī)則意識,另一方面也要記得引導孩子樹立班級主人翁意識:作為班級的小主人,每個孩子都有責任去制止這種行為,而不是一味地用告狀解決問題。

既做堅強后盾,又引導學生自己處理

作為教師,我們經(jīng)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小明借用了小紅的鉛筆,小明想著一會兒就還,可是轉眼間就忘到腦后了。小紅認為小明是故意不還,所以向老師告狀。很顯然,小紅是在向老師求助,希望通過老師的“干預”來說服對方,達到自己的正當目的。

這種情況我們必須認真傾聽小紅的傾訴,然后教導小紅要學會自己處理這樣的事情。比如,跟小明清晰地表達出讓他歸還鉛筆的想法。同時,我們還應補充,如果自己處理不了,還可以找老師,老師永遠是你堅強的后盾。這樣既可以給孩子心理安慰,又能鍛煉孩子處理問題的能力。

既滿足“被關注”需求,又引導生生關系

課堂上,我讓孩子把“果”這個生字寫兩遍,有個孩子站起來告訴我他的同桌寫錯了,并且信誓旦旦地等著我的“宣判”。這時候,我們應該看清孩子“告狀”背后的心理因素。事實上,大多數(shù)孩子此時“告狀”是想獲得老師的關注,“獲得關注”是每個人內(nèi)心的心理需求,在幼兒時期尤為明顯。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肯定孩子的是非觀,同時告訴孩子,作為同桌互相提醒、互相幫助才是更高尚的做法。

所以,學生“告狀”真的不一定是壞事,他們或是表述一件事實,或是尋求幫助,或是獲得關注,這是孩子最真實的心理特點?!翱辞濉焙⒆?,我們才能知道如何施教,如何保護孩子、引導孩子,才能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在引導上,主要是要把握好度:我們要讓孩子知道,老師是他們在學校里的依靠,是他們安全的保證;也不能過分鼓勵孩子的告狀行為,必須在肯定孩子積極心理的同時,糾正他們錯誤的心理傾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此一來,教育的建設性和積極價值才能發(fā)揮出來。

(作者系山東省臨沂柳青苑小學教師)

《中國教育報》2023年05月26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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