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尹曉軍)近日,甘肅省司法廳、甘肅省委宣傳部、甘肅省委政法委員會、甘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確定全省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實踐中心的通知》,確定蘭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心理干預基地、嘉峪關市第五中學、金昌市金川區(qū)人民檢察院等23個實踐中心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實踐中心。
《通知》明確,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確保實踐中心科學規(guī)范運行,主管單位要細化實踐中心日常運行、活動講解等管理制度,根據(jù)國家法律立改廢釋情況和青少年成長各階段不同法治需求,充實展陳內容,創(chuàng)新宣傳方式,適度提升改造,增強精細、分層、互動性普法供給。
《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在實踐中心建成用好上下功夫,以建成省級實踐中心為牽引,全面實現(xiàn)省市縣三級實踐中心全覆蓋。要結合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五四青年節(jié)、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等重要時間節(jié)點,開展融實踐性、參與性、趣味性為一體的法治實踐和研學活動,保證全省青少年能夠在小學、初中、高中三個階段,至少在實踐中心分別接受一次法治宣傳教育。
《中國教育報》2024年12月24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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