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體育局、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fā)《福建省學校設置教練員崗位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將“體育教師”單一模式改為“體育教師+體育教練員”崗位設置新模式,推動解決學校體育專業(yè)人才不足和體育后備人才基礎弱化等問題,拓寬優(yōu)秀退役運動員職業(yè)轉型發(fā)展通道。
福建明確,省級及以上高水平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學校、體育傳統(tǒng)特色學校和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新增1個以上專職教練員崗位用于聘用取得一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的退役運動員,專崗專用,納入專業(yè)技術崗位進行管理,為退役運動員進校任教練員提供編制保障。
福建提出,各地可拿出一定數量的學校教練員崗位面向取得一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的退役運動員公開招聘。同時規(guī)定退役運動員任教練員的條件——退役3年內且年齡不超過40周歲,經學校教練員任職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具備專項教練的專業(yè)理論水平和技術能力;任職學校教練員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體育教練員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專科以上;任職高等院校的教練員,應取得運動健將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任職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的教練員,應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技術等級稱號。
此外,福建還要求,體育部門負責做好退役運動員轉型學校教練員培訓工作,可推薦優(yōu)秀退役運動員擔任學校實習教練員(實習期不超過1年);學校教練員入職后,由教育部門負責加強思想政治、職業(yè)道德和教學培訓,提高教育教學能力水平。
《中國教育報》2023年05月01日第1版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m.mbbag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