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30日訊(記者 林煥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fā)的《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教育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印發(fā)《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斗桨浮分赋?,高等學校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對校內重點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核酸或抗原檢測。沒有疫情的學校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
《方案》明確,除跨地區(qū)返校入學外,高等學校師生出入校門和校園公共區(qū)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證明,其他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的健康查驗辦法,由屬地或學校征得屬地同意后作出規(guī)定。根據實際需要和當地條件,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師生篩檢、輪檢、抽檢等適宜的核酸檢測,師生出入校門無須提供核酸證明,其他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提供核酸證明。
《方案》要求,學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間,多方協同防范疫情輸入和擴散風險,及時發(fā)現、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內聚集性疫情。學校屬地衛(wèi)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門支持校地協同,建立學校與相關醫(yī)院的穩(wěn)定對接機制,協調屬地醫(yī)院包聯學校,安排醫(yī)院醫(yī)護人員駐校共同工作。學校按照人口總數的15%—20%動態(tài)儲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中藥、對癥治療藥物和抗原檢測試劑,人口總數較多的學校可酌情增加。堅持人、物、環(huán)境同防和多病共防。
此外,《方案》還對完善師生服務保障、強化各方責任落實等工作提出要求。
《中國教育報》2022年12月3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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