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立,則事業(yè)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xié)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边@對我們全面深化學前教育改革,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促進幼兒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日前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簡稱“學前教育法”),聚焦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內制約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以保障幼兒受教育權益為核心,以促進科學保育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質量為主線,對建立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監(jiān)督管理作出了全面保障和規(guī)范。
良法已立,善治何為?學前教育法以時代之治破解改革之困,以時代之徑回應發(fā)展之惑,為如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指引。在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過程中,既應深刻理解法律對高質量發(fā)展的全面保障與規(guī)范,堅定遵循法律明確的發(fā)展方向,也應充分認識到推進學前教育深層次改革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將推進教育公平、實現高質量發(fā)展的追求融入到學前教育綜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環(huán)節(jié),以創(chuàng)新推動改革,以“法制”推動“法治”,努力讓每一個幼兒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一、錨定科學保教,讓“按規(guī)律辦事”成為高質量發(fā)展的最亮底色
堅持和推進科學保教,是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核心。幼兒園保育教育的科學性突出體現在尊重和遵循幼兒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和幼兒園教育規(guī)律上。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應讓學前教育回歸“按規(guī)律辦事”,真正從經驗走向科學。
(一)堅持兒童為本,探索有效理解和支持每一個幼兒全面發(fā)展的實踐策略
堅持兒童為本,是我國學前教育政策法規(guī)一以貫之的指導思想和價值觀念,此次學前教育法重申并強化了這一核心理念。
在依法推進科學保育教育的實踐中,幼兒園應深入貫徹《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和《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簡稱《評估指南》)中關于兒童為本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指導思想,始終堅持遵循幼兒年齡特點和成長規(guī)律,由“研教”回歸“研學”,注重研究幼兒學習與發(fā)展的個體差異并提供個性化支持;充分尊重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探究興趣,理解并支持幼兒的探究、試錯、重復等反映其獨特學習方式的行為;通過開放性提問、推測、討論等方式,支持和拓展每一個幼兒的學習。[1] 幼兒園應始終堅持遵循幼兒園教育規(guī)律,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持續(xù)做好對幼兒的觀察和傾聽,潛心研究如何在生活和游戲中支持、促進幼兒的主動學習和全面發(fā)展。
(二)堅持以生活和游戲為基,珍視并充分發(fā)揮游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
幼兒的學習是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在游戲和日常生活中進行的。因此,幼兒園應以幼兒的生活為基礎,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珍視并充分發(fā)揮游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這是幼兒園教育規(guī)律的最重要體現。幼兒園應有效貫徹“一日生活皆課程”的理念,將生活作為了解幼兒經驗和促進幼兒全面發(fā)展的基本途徑,做到保育教育活動“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回歸于生活”,即保育教育活動設計應以幼兒的日常生活經驗為生長點;應注重對幼兒的日常生活經驗進行提升,使之系統(tǒng)化;幫助幼兒獲得的各種經驗應有助于他們更好地適應和掌控自己的生活。
游戲是幼兒發(fā)展權的重要內涵,也是研究證實最符合幼兒身心發(fā)展特點的學習方式,是促進幼兒主動學習和全面發(fā)展的最佳途徑。為在實踐中真正落實“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幼兒園應確保幼兒在一日活動中享有連續(xù)、充分的自主游戲時間,為其提供豐富適宜的游戲環(huán)境和材料,最大限度地支持幼兒的自主游戲。
(三)深化教研改革,推動科學保教理念有效轉化為科學保教實踐
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應聚力破解如何將科學保教理念有效轉化為科學保教實踐這一難點問題。為此,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深化學前教育教研改革,加強學前教育教學研究及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實踐的指導。
在省、市、縣(區(qū))各級學前教育教研體系和教研指導責任區(qū)制度、區(qū)域教研制度和園本教研制度已基本建立的基礎上,應堅持教研為幼兒園教育實踐服務,為教師專業(yè)發(fā)展服務,為教育管理決策服務,突出實踐導向和問題導向。各級學前教育教研人員應常態(tài)化深入幼兒園保教實踐一線,組織開展與保教實踐探索“同頻”的幼兒園園本教研和區(qū)域學前教育教研。應著重強化幼兒園的自我評估,激發(fā)教師積極主動反思,不斷提高幼兒園的自我改進能力和教師的保教實踐能力。
二、加強隊伍建設,在合理減負基礎上全面提升教師專業(yè)素質
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yè)化幼兒園教師隊伍,是新時代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關鍵。提高教師的保教水平,應著重研究解決兩個關鍵問題。
(一)切實減輕幼兒園教師的非育人工作負擔
減負的根本目的在于提質。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迫切需要學前教育行政干部、園長、舉辦者等管理者著重推進教育行政治理和園所內部治理的系統(tǒng)性變革,切實減輕廣大幼兒園和教師的工作負擔,尤其是與幼兒學習發(fā)展無關的非育人工作負擔,讓廣大幼兒園教師有時間、有精力回歸育人本質和初心。
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管理者應參照國家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學負擔的相關政策要求,積極探索制定和實施本區(qū)域、園所幼兒園教師減負的具體措施。建立科學合理的保教工作管理制度和策略,合理安排教師工作量。應以有利于教師改進保教實踐、提高保教質量為原則優(yōu)化質量評估的導向和方式;應依據兒童為本、以生活和游戲為基的指導思想和保教原則,重構幼兒園一日生活安排,精簡和優(yōu)化保教計劃的種類、內容和數量。另一方面,管理者應充分相信幼兒園和教師,以彈性推進為原則,允許支持幼兒園和教師根據園所和個體實際,探索理解和支持每一個幼兒主動學習和全面發(fā)展的實踐策略。
(二)以師幼互動專業(yè)實踐能力為核心提升教師專業(yè)素質
師幼互動質量是幼兒發(fā)展的核心要素。為此,幼兒園應遵循《評估指南》指引的實踐路徑,以尊重幼兒主體性為前提,遵循教師客觀全面觀察幼兒、識別幼兒主動探究中蘊含的學習價值和教育契機,有針對性地支持拓展每一個幼兒有意義學習的實踐路徑。高質量的師幼互動不宜只關注教師“如何互動得適宜和有效”,更應追求反映教師實踐智慧的“伺機而動”。在互動時機的把握上應關注“何種互動時機既不妨礙幼兒主動學習,又利于促進和引導幼兒進一步發(fā)展”;在互動策略的選擇上應促進師幼、幼幼間持續(xù)的思維共享。[2]
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應開設與幼兒觀察解讀和教育支持以及師幼互動相關的專業(yè)核心課程,并在實踐課程中增加此類課程的實踐學時。同時,加強與實踐教學基地幼兒園的合作,合力提高師范生基于幼兒觀察開展高質量師幼互動的實踐能力。“國培計劃”及地方教師發(fā)展中心在職后培訓課程中也應設計相關內容,并發(fā)揮“影子培訓”等實踐導向培訓方式的優(yōu)勢,持續(xù)加強對教師提升師幼互動實踐能力的支持。
三、完善協(xié)同機制,深入推進園家社協(xié)同共育
完善協(xié)同育人機制,提升協(xié)同共育實效,是依法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措施。為此,應致力于完善政府統(tǒng)籌、部門協(xié)作、幼兒園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協(xié)同育人機制,提高共育實效,共同促進幼兒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
(一)幼兒園應主動履責,為幼兒家庭和社會提供專業(yè)指導和服務
幼兒園應發(fā)揮主導作用,主動與家長、小學、全社會攜手,在建立平等、尊重、信任的伙伴關系基礎上,不斷完善家園溝通制度,采用日常交流、專門溝通等多種方式主動了解家長對幼兒園各項工作的看法和期望,認真傾聽、吸收家長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的合理建議。
同時,應充分利用幼兒家庭、社區(qū)的人力資源、物質資源、精神文化資源等各種教育資源,為家長全過程參與保育教育活動計劃制訂、教育資源規(guī)劃、活動開展、協(xié)助教師記錄兒童活動過程和想法、評估活動效果等提供機會。在此過程中,幫助家長深度了解家庭教育資源是如何與幼兒園教育資源整合的以及如何促進兒童學習和發(fā)展的。幼兒園對家庭教育資源的利用要以真正實現協(xié)同共育為根本目的,因此要認真評估保育教育活動的資源需求,考慮家庭提供教育資源的成本,注重資源利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此外,幼兒園應注重指導教師結合日常對兒童的觀察和傾聽記錄,通過一對一的專門溝通、定期的聯合教研及時與家長、小學分享幼兒在園生活和成長情況,為家長提供有效的科學育兒指導,贏得家長、小學和全社會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二)家長應依法盡責,積極配合支持幼兒園開展保育教育活動
幼兒家長也是促進幼兒健康成長和全面發(fā)展的責任主體,應依法盡責,不斷提高科學育兒能力,并積極配合支持幼兒園開展保育教育活動。
一是加強與幼兒園和教師的溝通和合作。家長應主動與教師保持溝通,了解幼兒在園生活和學習情況以及幼兒園保育教育活動情況。同時,應主動與教師分享兒童在家中的情緒、身心狀況、同伴交往等日常表現,與教師共同探討分析兒童的行為表現和可能的教育支持策略。當對幼兒園保育教育活動和教師安排有不同意見時,應秉持尊重和信任的態(tài)度,認真傾聽幼兒園和教師的想法,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從最大限度尊重和保護幼兒權益、促進兒童發(fā)展的立場出發(fā)尋求共識,解決分歧,共同為兒童提供和諧的成長環(huán)境。
二是主動配合支持幼兒園開展保育教育活動。家長應遵守幼兒園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家園共育活動,通過與園長、教師的溝通,深度了解幼兒園保育教育的科學理念和方法,并在家庭中積極配合落實幼兒園關于促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的各項教育建議。應積極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自覺學習幼兒家庭教育的理念、知識和方法。
四、推進依法治理,提升學前教育質量監(jiān)測與評估的法治效能
受功利性教育觀的不良影響,幼兒園保育教育實踐中仍存在非科學的傾向和做法,不利于幼兒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學前教育法的出臺,為推進依法治理,提升學前教育質量監(jiān)測與評估的法治效能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一)依法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
推進幼兒園教育與小學教育科學銜接,不斷提高入學準備和適應教育的有效性,是促進兒童長遠學習和發(fā)展、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的最佳手段。
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首先應堅持兒童為本、雙向銜接、園校家社協(xié)同共育的科學理念。關鍵是小學應轉變單向對兒童、對幼兒園提出適應要求的做法,與幼兒園主動銜接。其次,應著力推進幼兒園課程與小學課程的科學有效銜接。小學與幼兒園應遵循銜接期兒童身心發(fā)展特點和學習方式,加強幼兒園課程與小學課程一體化設置。小學著重落實“活動化、游戲化、生活化”要求,幼兒園充分發(fā)揮生活和游戲在入學準備教育中的獨特價值,共同幫助兒童做好全面的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
在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同時,依法治理幼兒園教育“小學化”,應注重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對幼兒園的業(yè)務指導和質量監(jiān)測,對各類幼兒園落實《評估指南》情況開展動態(tài)監(jiān)督,定期對幼兒園是否存在提前教授小學階段課程、是否以集體上課的教育方式施教、是否在教育環(huán)境中存在小學課程內容等“小學化”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對于存在“小學化”行為的幼兒園,依法實施停止辦學或撤銷機構、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
(二)推進幼兒園課程教學類資源依法審定
幼兒園課程教學類資源,即為幼兒園教師設計開展保育教育活動提供參考的教師指導用書和與之配套的資源(文本資源、音視頻資源等),具有很強的意識形態(tài)屬性,與義務教育教材一樣承載著學前教育“培養(yǎng)什么人、怎樣培養(yǎng)人、為誰培養(yǎng)人”的育人使命,事關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事關能否為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依法審定在幼兒園推行使用的課程教學類資源,是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測幼兒園課程資源質量、確保幼兒園堅持正確辦園方向的重要手段。從資源內容的審定來看,應著重審核課程教學類資源是否以領域(學科)知識為主要內容,其內容編排是遵循“學科邏輯”還是以幼兒已有經驗為基礎通過主動建構獲得新經驗的“經驗邏輯”,從而警惕“學科邏輯”傾向的課程資源可能造成的“有教無學”問題。從資源應用形式的審定來看,應著重審核課程教學類資源是否以集體教學活動作為主要或唯一的活動組織形式進行內容編排,警惕此類問題可能導致的教師誤將集體教學活動作為幼兒園保育教育活動開展的唯一途徑,誤將注意力放在執(zhí)行固定的活動流程以達成既定的活動目標上,從而忽視幼兒在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預期外的學習,導致保教活動背離兒童為本理念。
此外,依法審定課程教學類資源不僅要把好入口關,還應對資源使用過程及效果進行監(jiān)測,實現全過程全環(huán)節(jié)質量監(jiān)測,確保其在有效引導和支持教師持續(xù)改進保教實踐、促進幼兒主動學習和全面發(fā)展方面發(fā)揮正確作用。
(三)完善以評促建的幼兒園督導評估體系
督導評估是政府通過外部評估監(jiān)測學前教育質量的主要手段,也是推進學前教育依法治理的重要途徑。
為有效發(fā)揮督導評估對幼兒園自我評估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各地在落實《幼兒園督導評估辦法》過程中,應著重關注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國家教育督導部門應研究制定評估人員操作指南或手冊,遵循以評促建原則,針對督導評估指標和考查要點提供實地督導評估建議,結合督導評估實踐建立并豐富“典型表現或案例庫”,以發(fā)揮對督導評估人員和幼兒園的實踐指導作用。二是應加強督導評估人員培訓,通過操作指南或手冊的學習培訓、以班級觀察為主的督導評估實踐體驗與交流反饋等提高督導評估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確保其評估實施與結果能準確反映督導評估辦法和評估指南精神要求,能有效發(fā)揮督導評估對幼兒園保教實踐和自我評估的持續(xù)引導與支持作用。
注釋:
[1] 梁慧娟. 過程導向的幼兒園教育質量評價改革—《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的主旨定位與實踐指引[J]. 江蘇教育研究,2023(9):7.
[2] 梁慧娟. 集體教學活動應遵循“兒童的大綱”[N]. 中國教育報,2024-11-3.
(梁慧娟 作者系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學前教育保教專委會委員,天津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碩士生導師)
《人民教育》2024年第22期
工信部備案號:京ICP備05071141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24
中國教育報刊社主辦 中國教育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m.mbbag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