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周洪松)日前,為進一步深化學校體育評價改革,經充分調研,現場測試,專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河北省對原初中學業(yè)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方案和現場測試辦法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河北優(yōu)化了現場測試評定辦法,提前了抽考項目公布時間,并設立了激勵機制。
據了解,為引導和鼓勵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形成興趣愛好、掌握運動技能,河北省在本次調整中適當降低了評定標準中的滿分標準,把基礎分由各項目滿分分值的60%調整為80%;調整了記分檔差,淡化了區(qū)分度,將補考時間由現場測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調整為14個工作日內。同時,河北將原考試方案中抽考項目的抽取時間由現場測試日之前的一個月調整為兩個月,便于學生備考。為引導學生超越自我,激發(fā)榮譽感和內生動力,河北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必考、抽考和選考三項成績均達到榮譽標準的學生,由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統一頒發(fā)刻有學生姓名的榮譽獎牌或獎勵證書。
河北本次調整強調合格性,弱化了選拔性;注重均衡性,保證了公平性。河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中考體育是達標測試而不是競技測試,重在引導學生培養(yǎng)興趣、享受樂趣、增強信心,以達到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提高身體素質的目的。本次調整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按照“達到良好即滿分”的原則,對原測試辦法中各項目的評定標準進行了優(yōu)化,設置了較為合理的考核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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