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孫軍)為推動清廉建設融入教育改革發(fā)展、融入立德樹人實踐、融入基層學校治理,11月1日,青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印發(fā)《青島市“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管理辦法(試行)》(下稱《創(chuàng)建辦法》)《青島市“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評價指標(試行)》(下稱《評價指標》),打造“清廉校園”,全面推進教育領域清廉建設。
據悉,《創(chuàng)建辦法》共分六章、17條,明確了“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的指導思想和責任主體、創(chuàng)建周期和范圍、考評標準、工作程序、監(jiān)督管理等五個方面要求,確定中小學?!扒辶@”創(chuàng)建活動每兩年組織一次申報、評估,數量原則上每次不超過100所,2024年組織首批中小學?!扒辶@”的推薦申報、評估、通報命名。
《評價指標》包括基本項目、必查項目、加分項目和負面清單扣分項目。其中基本項目滿分40分,包括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把牢正確辦學方向、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工作規(guī)范水平等5個子項目;必查項目滿分50分,包括明確建設目標、全面加強監(jiān)督保障、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廉潔文化陣地建設、開展中小學生廉潔養(yǎng)成教育等6個子項目;加分項目最高10分,對清廉校園建設工作受到領導批示肯定或被有關媒體報道,或在會議上進行經驗交流或受到表彰的學校予以加分;負面清單扣分項目,根據出現負面影響的6種情形,進行不同分值的扣分。
青島市教育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劉方進告訴記者,出臺的《創(chuàng)建辦法》和《評價指標》有助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引領“清廉校園”建設工作,將在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等工作基礎上,把廉潔文化建設、廉潔養(yǎng)成教育與“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結合起來,在學校中形成干部清廉從政、教師清廉從教、學生崇廉尚潔的良好風尚,打造一批“清廉校園”品牌學校,為青島教育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