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史望穎)近日,寧波市教育局和寧波市體育局聯(lián)合發(fā)文,決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恢復該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除特殊教育學校以外的所有公辦中小學校的體育設施,應當向公眾開放;鼓勵民辦學校的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公辦高等院校應當創(chuàng)造條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學時間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要做到應開盡開,除重大賽事、維修保養(yǎng)、極端天氣等原因外,全年向公眾開放。
早在2000年,寧波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就陸續(xù)實行向社會開放,以解決體育場地設施不足的問題,更好地滿足市民健身需求。防疫政策優(yōu)化后,校園體育場地設施恢復向社會開放工作提上了日程。
根據文件要求,對于校園的室外體育場地分成兩類:無住校生的中小學校、無晚自修的中學,開放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時且安排在教學時間之外,雙休日、節(jié)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時;有住校生的中小學校、有晚自修的中學,開放時間為雙休日、節(jié)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時。
對于室內體育場館,場館及功能相對獨立、活動空間相對充裕、設施設備相對完備、周邊群眾健身需求相對集中的學校室內體育場館,原則上均應向社會開放。學校室內體育場館開放時間原則上為雙休日、節(jié)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時;具備工作日開放條件的,學??山Y合實際,安排確定開放時段。學校室外體育場地實行免費對外開放,室內體育館以非營利為原則,應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在開放過程中,確實需要收取管理、服務成本費,須報當地物價部門核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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